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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保金免征优惠的相关历史政策您可以参考: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第二条;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十六条;
3、《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第二条;
4、《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第三条、第四条;
5、《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