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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契税法将于2021年9月1日起实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法有关税率之规定与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并无不同,契税的具体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上述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同时,2016年2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即《财税[2016]23号》,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这项契税优惠政策实施日期为2016年2月22日,没有截止时间。
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和《财税[2016]23号》共同存在,并不冲突。因此,在未发布其他契税相关的税收政策情况下,契税法2021年9月1日实施后买房契税税率仍保持不变。
注:2024年12月1日起,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减征政策对应的住房面积由90平方米调整为140平方米。《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