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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10月1日起,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2021年出租住房,年租金收入12万元(不含增值税),2021年1—9月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12%税率缴纳房产税,2021年10—12月的租金收入可减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2021年房产税应纳税额具体如下:
1-9月应纳税额=12万元×12%/12×9=10800元,10-12月应纳税额=12万元×4%/12×3=1200元,全年应纳税额=10800+1200=12000元。
参考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出租的,按照房产租金收入的12%计算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