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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的滞纳金属于经济合同范围,不属于行政罚款,可以在税前扣除。
参考依据:《浙江省国税局201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问题53。
企业向国土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滞纳金,是否可以税前扣除,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实务中也存在争议,您参考以下观点:
观点一:土地出让金滞纳金属于违反《土地出让合同》产生的违约金,不属于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因此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观点二:土地出让金滞纳金属于行政性罚款的性质,因此不可以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提醒:建议您咨询下主管税局的业务要求更稳妥哦~
土地出让金滞纳金属于违反《土地出让合同》产生的违约金,不属于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