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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抵退税申请表“时间起、时间止”填写的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的时间起止。例如:企业在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这段期间符合条件,就填写这段时间即可。了解:只有选择享受(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中规定的留抵退税企业才涉及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