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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收到土地出让金返还,实务中主要涉及以下三种情况,您参考:
情况一:以土地出让金返还的名义取得土地出让金返还款,应冲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情况二:以拆迁补偿费等名义取得土地出让金返还款,应冲减“房地产开发成本”中的土地拆迁成本或者其他成本项目。
情况三:以各种基金、环保材料补助等名义取得款项,应当作为政府补助进行处理。
综上:
①前两种情况是冲减土地成本,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以扣除的土地成本及加计扣除20%的计算基数就会减少,那么需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会增多。
②情况三作为政府补助处理,一般会计入营业外收入,不影响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对企业来说更加有利,但由于各地要求有差异,建议和主管税局沟通看是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