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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的多个老项目可以部分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部分选择一般计税方法。
小贴士:一经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为一般计税方法。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三(四)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提供建筑服务,可以按照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建设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除上述情形外,一般纳税人应当就同一简易计税方法项目的全部应税交易一并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