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无偿取得股权时的情形不同,股权转让时确认的股权原值也会不同,区分以下情形:
情形一:基于继承无偿取得股权,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转让所得;
情形二:基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转让而取得股权,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转让所得;
情形三:基于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无偿转让取得,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转让所得;
情形四:除以上情形外,股权原值为0。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第十五条(三)、第十三条第二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