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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企业,汇算清缴补交企业所得税的账务需要区分以下情形处理:
情形一、补缴的税款金额大,对会计报表影响重大,需要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1、确认补税金额:
借:以前年度净资产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实际缴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方案二、对会计报表影响不重大,简化处理可以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确认补税金额: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实际缴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温馨提示:
1、如果计入了“以前年度净资产调整”科目,在报送年报财务报表时需要同时调整本年度资产负债表“应交税费”、“非限定性净资产/限定性净资产”的年初数。
提醒:调整的账务处理做到了哪一年,就调整对应年度的财务报表年初数,比如,2026年5月汇算时补缴2025年企业所得税,同时通过“以前年度净资产调整”科目调整,这样在报送2026年财务报表时需要调整2026年资产负债表对应科目的年初数。
2、如果计入了“所得税费用”科目,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应作为本年度数、本年累计数体现。
小贴士:原(财会〔2004〕7号)文中是“应交税金”、且没有“以前年度净资产调整”、“所得税费用”科目,财会〔2024〕25号文修改成了“应交税费”,且增加了“以前年度净资产调整”、“所得税费用”科目,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参考文件:关于印发《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24〕25号)2206应交税费、5601所得税费用、3201以前年度净资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