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企业需要按以下情况申报《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收入信息报送表》,平台内经营者不需要报送此表,具体参考:1、境内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无论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是境内的还是境外的,也无论是向中国境内的销售还是向境外的销售,均需要申报该报表;2、境外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境内的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无论是向境内还是境外的销售,需要申报该报表;3、境外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境外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向境内的货物销售,需要报送该报表;4、境外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境外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向境内的服务、无形资产销售(销售额超过5000元),不需要报送该报表,但需要报送《平台内中国境外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涉税信息报送表》;5、境外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境外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向境外的销售,不需要报送该报表。注:对平台内从业人员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收入信息可不报送。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5号)附件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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