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企咨询
搜索
承租方在租赁的土地上建造的房产按照约定在租期截止后给出租方,租赁期20年及以上,租赁期间承租方正常支付租金,租赁期截止出租方针对收到房产如何做账

分享

  • 财税小管家
    财税小管家
    亿企咨询官方团队
    40地区适用

    出租方针对按约定取得的承租房在土地上建造的房产,比如厂房,账务处理参考以下:

    情形1:房产已不具有使用价值,需拆除的,出租方不用将房产入账,拆除房屋支付的费用计入管理费用。

    情形2:房产还有使用价值,出租方可继续使用的,建议找评估机构评估资产价值 ,根据评估报告入账固定资产,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房产

    贷:营业外收入

    注:这种情形,承租方等于是报废了该房产,一般不会给出租方开转让房产的发票,所以出租方依据评估报告入账的情况下,资产的折旧能否税前扣除有争议。

    登录后显示全部
    有用0

    分享

    收藏
去列表查看更多内容
财税实务咨询
进入咨询
100+财税老师实时在线,为您答疑解惑!
师资力量
及时快速
全面可靠
轻松应对
推荐专家
更多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