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取得财政部门监(印)制的医疗门诊收费票据不能作为增值税进项抵扣凭证,需要取得税务总局监制的增值税发票进项抵扣,但该门诊收费票据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有效凭证。
参考文件:《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5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