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服务及劳务派遣行业合规经营的公告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及有关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经营许可证(劳务派遣业务须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职业中介业务须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开展相关业务。......登录后显示全部
冀医保字[2026]1号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省本级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参加河北省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职工、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参加省本级长期护理保险。......登录后显示全部
青住金发[2026]3号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政策的通知
缴存人(或配偶)在我市拥有自有产权自住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提取额度采用定额方式,家庭每年最高提取6000元。......登录后显示全部
黑财规[2026]6号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
本办法所称就业补助资金,是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登录后显示全部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休息休假制度、保障 职工权益的提示
依照法律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登录后显示全部
晋人社办发[2026]8号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劳务派遣用工指引》的通知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期限届满60日前向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并提交三年以来的基本经营情况,否则许可机关将不予延续;劳务派遣单位逾期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的,按照新申请经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办理。......登录后显示全部
吉财罚函[2026]474号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吉林省省本级罚没物品接收工作的函
本单位有物品管理软件系统的,为实现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录入,执法机关可从现有软件中导出相关数据,按《吉林省罚没财物信息接收导入表》要求填报,将相关信息导入“吉林省罚没财物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后显示全部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通告2026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6年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
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关系到每位职工的切身利益,用人单位应按照政策规定如实申报,对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有关资料要妥善保管,存档备查。灵活就业人员应根据政策规定,及时确认缴费基数,按时申报缴费。......登录后显示全部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海关 大连市商务局关于征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的通告
为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提高退税代理机构服务水平,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市第二家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登录后显示全部
辽人社函[2026]80号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6年优化人社领域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坚持“简化手续、缩短流程、高效便企”的原则,推行“直兑直达”“免申即享”,持续释放政策红利,降低经营主体人力资源成本;科学合理确定工伤保险费率水平,持续助力企业纾困,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功能。......登录后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