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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黑龙江省民政厅公告2025年第2号 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公布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黑龙江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登录后显示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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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沪医保规[2025]4号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25医保年度转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法规
    2025年6月30日之前,已办妥出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下同)手续的参保人员,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在6月30日之前进行出院费用网上结算;住院或开设家庭病床时间已满6个月的参保人员,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在6月30日之前进行在院或在床的网上结算......登录后显示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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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通告2025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扩大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的通告
    广东省法规
    享受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的境外旅客,在离境时应当持退税物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海关申报并接受海关验核。......登录后显示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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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青海省残疾人联合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温馨提示
    青海省法规
    2024年度青海省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时间自2025年3月1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截止。用人单位如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登录后显示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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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豫市监[2025]27号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度的通知
    河南省法规
    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为非自有房产,通过租赁或无偿使用方式取得的,在提交不动产登记信息核验材料基础上,还须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合同或无偿使用证明。......登录后显示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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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桂人社发[2025]2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西法规
    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强化平台企业用工指导,压实平台企业参保缴费的主体责任。建立制度运行分析常态化机制,实时监测参保人员、业务办理、基金收支等信息,综合分析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结构、工作强度、收入水平、社会保障等情况,为做好新就业形态人员就业服务......登录后显示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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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桂医保发[2025]14号 广西自治区医保局等四部门关于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广西法规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失业前或再就业后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月数,与失业保险基金代缴生育保险费月数累计计算,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登录后显示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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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沪市监网监[2025]179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网络交易平台商户规则合规指引》的通知
    上海市法规
    本指引所称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以下简称平台),是指在网络交易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网络交易活动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登录后显示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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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闽人社文[2025]35号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明确2025年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福建省法规
    根据《福建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施方案》(闽人社文〔2023〕159号)规定,按照统计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现就调整我省2025年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事项通知如下:从2025年7月1日起,全省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按22070元/月、下限按4......登录后显示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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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渝人社规[2025]14号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九部门关于做好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法规
    职业伤害保障费由平台企业缴纳,新业态人员不缴费。平台企业应当以本市为单位,按日报送平台单量、接单人员等基本信息至全国信息平台,并与我市集中信息系统进行信息交互后完成参保登记。......登录后显示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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