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填报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地科技、税务部门要尽快通知、组织企业填报上年度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研发项目,协助、指导、服务企业按照加计扣除网上系统要求如实准确填报上年度研发项目信息。所填信息应与向税务部门申报及企业留存备查的研发项目信息一致。......登录后显示全部
东府办函[2024]402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打造与广深一体化的营商环境2024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落实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制造业领域。推进深莞协同单边预约定价安排一体化服务,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更多税收确定性。......登录后显示全部
冀人社字[2024]108号 河北省关于印发《河北省高效办成退休“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从单位和群众视角出发,围绕人社、住建、医保、公安等部门退休关联业务办理场景,强化跨部门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突出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应用,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最大程度提升群众办事满意......登录后显示全部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 年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根据上述政策规定及背景,按照南昌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3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11006元为计算标准,对计算结果的小数进行四舍五入取整,将南昌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最高限额调整为3330元/月,南昌市企业年金、职业年......登录后显示全部
川人社规[2024]6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四川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比例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执行,以全省2023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确定。......登录后显示全部
皖民社救字[2024]37号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发改委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
低保标准根据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区分城乡分别确定。计算公式为:低保标准=当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量化比例。二是科学确定量化比例。原则上,城市低保标准按照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40%确定,农村低保标准按照......登录后显示全部
冀人社字[2024]109号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按照本人2023年12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0.94%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登录后显示全部
黔财基[2024]14号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状况。合理筹集资金,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健全收益分配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财务信息管理,完善财务监督,控制财务风险,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推动集体经济发展。......登录后显示全部
陕人社发[2024]13号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部分,每人每月增加8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1.8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登录后显示全部
琼人社发[2024]57号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调整海南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各级财政对本地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新增支出安排资金给予一定补助;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登录后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