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通告2024年第3号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开展2024业务年度(2024年7月—2025年6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
缴费工资申报关系到每位参保缴费人员的切身利益,各用人单位应高度重视并按照有关政策及口径如实申报,对申报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登录后显示全部
皖人社发[2024]9号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登录后显示全部
桂人社发[2024]3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效办成职工退休“一件事” 实施方案》的通知
人社、公安、住房公积金、卫健、医保等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政务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宣传高效办成职工退休“一件事”有关工作,做好服务推广。......登录后显示全部
厦财规[2024]1号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在厦门工作的台湾居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台湾居民在厦门实际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以税务部门提供并经个人确认的数据为准,不包括税务部门查补的税款、罚息、滞纳金。......登录后显示全部
渝人社发[2024]16号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企业退休人员按规定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原渠道列支。......登录后显示全部
赣统字[2024]35号 江西省统计局印发《江西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省统计局负责财会监督工作的统筹协调,依法依规组织开展财会监督工作,加大对各预算单位的财会监督检查力度。各预算单位要严负其责,坚决防范各种财会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对于财会监督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统计局报告。......登录后显示全部
闽医保[2024]53号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4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
2024年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22164元,下限4433元;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不低于4433元。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登录后显示全部
京财会[2024]751号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代理记账工作的意见》及《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要与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加强沟通协调,实现工商登记、发票开具等数据信息定期共享,持续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及时解决监管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形成监管合力。......登录后显示全部
国家税务总局新余市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新余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和年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公告[全文废止]
以江西省统计局公布的2023年新余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04409元为计算标准,现将新余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最高限额调整为3132元/月、年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最高限额调整为1044元/月。......登录后显示全部
云税函[2024]97号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云南钢友物流有限公司纳入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企业的批复
试点企业应该于每月增值税申报征收期内,将上月代会员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代缴税款情况、代会员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税款缴纳情况逐份造册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登录后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