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通告2024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关联申报有关事项的通告
居民企业,跨省、山东省跨市汇总纳税企业的二级分支机构(以下简称企业)应在2024年5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进行汇算清缴,结清税款。企业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应及时申请退......登录后显示全部
浙政办发[2024]6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检验检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企业研发投入奖补。指导检验检测机构用好用活增值税抵扣、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登录后显示全部
舟人社发[2024]14号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舟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的通知
从2024年1月1日起,对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参保人员适当增加缴费补贴。调整后,各档缴费补贴分别为:300元档为50元,500元档为80元,1000元档为100元,2000元档为200元,3000元档为300元,5000元档为350元,700......登录后显示全部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科技股权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每个独立法人企业、项目负责人本次只能牵头申报1项科技股权投资项目。已获得财政股权投资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登录后显示全部
甘肃省税务局关于按期报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的提醒
我局整理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报送的相关操作指引,请您按期如实报送上一年度涉税服务信息,感谢您对甘肃省税务局各项工作的配合和支持。......登录后显示全部
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税务局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新政办理操作指南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登录后显示全部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温馨提示
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当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内迁移的,需在迁出地办结上一年度汇算清缴。......登录后显示全部
豫政办[2024]8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制造业“六新”突破实施方案的通知
支持企业申报国家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专项,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政策,支持企业加快“六新”突破。......登录后显示全部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四川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公告
用人单位携带《用人单位提交材料真实有效性确认承诺书》盖章(用人单位公章、财务章或人事章)、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纸质证明、工资发放凭证(银行流水)、劳动合同等资料到单位注册地所在残联(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跨省通办”窗口进行......登录后显示全部
京财金融[2024]254号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编报2023年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有关文件的通知
直报金融企业是指,按照财政部要求纳入北京市2023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范围,但不隶属于任何市级国资监管部门和各区财政局报表范围的金融企业(即在北京辖内注册经营的民营、外资等金融企业)。直报金融企业应于2024年4月20日前将电子版财务决......登录后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