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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6年1月1日起,母子公司之间无偿借款,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因为无偿提供服务不属于增值税视同应税交易范围,因此无需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提醒:无偿理解是没有取得任何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免除、推迟缴纳增值税税款,或者提前退税、多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调整。
参考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第五条。
小贴士:2019年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集团内的母子公司之间的无偿借款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