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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公司之间无偿借款是否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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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亿企咨询官方团队
    40地区适用

    总分公司之间无偿借款是否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实务中存在争议:
    观点一:属于企业内部的往来款项,不涉及交易,不用缴纳增值税;
    观点二:从增值税角度来说,总分公司如果是独立缴纳增值税的,发生的无偿借贷行为,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的范围,应该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具体请以当地税局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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