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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用途不同,计入的科目不同,主要分以下三种情况:
1、用于建造自用(如办公楼),计入“无形资产”科目,建造期间无形资产的摊销计入在建工程。
2、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项目(如建造商品房),计入“开发成本”科目。
3、用于直接对外出租或建造对外出租的项目(如写字楼),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