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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未投入使用的土地是否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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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地区适用

    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未投入使用的土地也应当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实际占用土地的面积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而不能以土地闲置为由不去申报缴纳。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参考如下: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因此,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未投入使用的土地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正常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依据: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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