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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租住房涉及增值税、城建税、附加税、印花税、个税、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
1、增值税:可以按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1.5%;
2、城建税、附加税: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算相应的城建税(7%、5%、1%)及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3、印花税: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4、个税:个人出租住房所得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5、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出租住房,按租金收入的4%计算缴纳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小贴士:①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三条
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含自然人)可享受减按50%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优惠。
参考文件:(财税[2008]24号)第二条。
个人出租住房需要交增值税、城建税、附加税、个税、房产税。
1、增值税:可以按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1.5%;
2、城建税、附加税: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计算相应的城建税(7%、5%、1%)及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3、印花税: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4、个税:个人出租住房所得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5、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出租住房,按租金收入的4%计算缴纳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小贴士:①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三条
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含自然人)可享受减按50%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优惠。
③自2019年10月1日起,个人出租(转租)住房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屋租赁成本费用的,在租金收入的5%-10%的幅度内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6号)第一条
深圳市个人出租住房个税按核定征收时,具体的税种和税率为:
情况一、个人出租自有住房
①不含税月租金≤100000元,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税收综合征收率为2.5%(房产税2%,个人所得税0.5%)。
②不含税月租金≤100000元,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综合征收率为4.0525%(增值税1.5%,房产税2%,个人所得税0.5%,城市维护建设税0.0525%)
③不含税月租金>100000元,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税收综合征收率为4.09%(增值税1.5%,房产税2%,个人所得税0.5%,城市维护建设税0.0525%,教育费附加0.0225%,地方教育附加0.015%)。
④不含税月租金>100000元,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综合征收率为4.09%(增值税1.5%,房产税2%,个人所得税0.5%,城市维护建设税0.0525%,教育费附加0.0225%,地方教育附加0.015%)。
情况二、个人出租自有非住房
①不含税月租金≤100000元,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税收综合征收率为3%(房产税2%,个人所得税1%)。
②)不含税月租金≤100000元,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综合征收率为8.175%(增值税5%,房产税2%,个人所得税1%,城市维护建设税0.175%)
③不含税月租金>100000元,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税收综合征收率为8.3%(增值税5%,房产税2%,个人所得税1%,城市维护建设税0.175%,教育费附加0.075%,地方教育附加0.05%)。
④不含税月租金>100000元,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综合征收率为8.3%(增值税5%,房产税2%,个人所得税1%,城市维护建设税0.175%,教育费附加0.075%,地方教育附加0.05%)。
(一)个人出租住房个税按核定征收时,综合征收率为:
月租金≤10万,综合征收率2.5%
月租金>10万,综合征收率4%
注:月租金≤10万时,默认开普票,如果要开专票,需要和主管税务机关核实是否还能按综合征收率交税。
(二)个人出租住房非核定征收涉及增值税、城建税、附加税、印花税、个税、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
1、增值税:可以按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1.5%;
2、城建税、附加税: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算相应的城建税(7%、5%、1%)及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3、印花税: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4、个税:个人出租住房所得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5、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出租住房,按租金收入的4%计算缴纳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小贴士:①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三条
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含自然人)可享受减按50%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优惠。
参考文件:(财税[2008]24号)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