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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租非住房需要交增值税、城建税、附加税、个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增值税:按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2、城建税、附加税:根据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算相应的城建税(7%、5%、1%)及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3、印花税:按照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税率为0.1%;
4、个税:按财产租赁所得,税率是20%,部分费用可以扣除。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并且都可以按实际发生情况扣减不超过800元的修缮费;
5、房产税:按租金收入的12%计算缴纳;
6、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出租的非居住用房,只要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小贴士:①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然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三条
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减按50%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优惠。
深圳市个人出租非住房个税按核定征收时,具体的税种和税率为:
1、月租金(不含税)≤10万元
开具专票时,综合征收率为8.175%(增值税5%,房产税2%,个人所得税1%,城市维护建设税0.175%);
开具普票时,综合征收率为3%(个人所得税1%,房产税2%)。
2、月租金(不含税)>10万元,综合征收率为8.3%(增值税5%,房产税2%,个人所得税1%,城市维护建设税0.175%,教育费附加0.075%,地方教育费附加0.05%)。
3、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出租的非居住用房,只要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4、印花税:按照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税率为0.1%。
提醒:若属于据实征收时,各税种按正常的税率计算缴纳,符合优惠条件的,正常享受优惠。
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减按50%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优惠。
参考依据:深圳12366每日咨询热点(2020年11月27日);(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第二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