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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租用办公用房发生的水电支出,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也可以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如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小贴士:
1.企业采用分割单形式的,通常还需要有出租方抬头的发票复印件、支付凭证、租赁合同等可以证明业务真实性的资料。
2.对于单一承租方的企业,是否适用分割单实务中存在争议:有的认可凭出租方抬头的发票复印件和分割单等税前扣除;还有的认为分割单形式不适用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的情况,所以不能按分割单形式扣除。稳妥起见建议您咨询下当地税局的执行口径哦。
参考文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八、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