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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以下情况:
从100分起评:经营主体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的;
从93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经常性指标中纳税缴费信息齐全的;
从90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经常性指标中纳税缴费信息不齐全的。
另外,对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为A级的经营主体,下一年度起评分提高1分,连续评为A级的可累积提高,起评分最高不超过100分。
【相关名词解释】
“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齐全”是指经营主体在评价年度内存在税费申报、税费款缴纳、发票与税控器具或登记与账簿等经常性指标信息,且近三个评价年度内,税务管理系统中存在纳税评估、大企业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或税务稽查出具的决定(结论)文书记录等非经常性指标信息。
“非经常性指标缺失”是指近三个评价年度内,税务管理系统中没有相关税务检查出具的决定(结论)文书的记录。
“经常性指标中纳税缴费信息齐全”是指评价年度内税务管理系统中经营主体有税款和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记录。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2号)第十三、三十条第(二)项及其解读第三条第(五)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