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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在收取商品房预售款项时,会计上一般计入“预收账款”科目(未确认收入),但根据税法规定需要计算预计毛利额缴纳所得税,您资产负债表预收账款期末余额-年初余额大于0时,很有可能是收到商品房预售房款,但是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第4行“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未填写数据,容易引起税务机关关注,建议您检查数据是否有误。如果是合理原因造成的,如收到的预收款并非预收房款等,建议留存资料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