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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是否可以办理出口退税您参考:
1、若符合《视同收汇原因及举证材料清单》所列原因的,留存《出口业务收汇情况表》及举证材料,即可视同收汇,并办理出口退税申报。
2、若不符合视同收汇规定的,不可以办理出口退税申报,已办理出口退税的,应在发生相关情形的次月用负数申报冲减原退税申报数据,当期退税额不足冲减的,应补缴差额部分的税款。后期收齐收汇材料的,可以继续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注意,自报关出口之日起36个月内未收汇也不属于视同收汇的,需要按内销征税。
参考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 )第九条,2026年前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第八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第四十八条、及附件一《出口退 (免)税相关表单》 44.视同收汇原因及举证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