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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按期申报的处罚标准您可以参考:
1、一年内首次违反且危害后果轻微,当前税务登记状态为正常,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内改正的,不予处罚;
2、纳税人状态为正常,个人每次处二十元的罚款,单位每次处五十元的罚款;
3、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的,无欠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的,个人处两百元的罚款,单位处五百元的罚款;欠缴税款、滞纳金、罚款金额不满二十万元的, 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4、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的,欠缴税款、滞纳金、罚款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处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注:同一申报期不同税种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可合并为一次处理。对两次以上逾期未申报行为一并补申报的,可按照“逾期未申报行为次数*单次罚款金额”计算处罚金额一并处罚,其他适用条件(欠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相同的情况下正常户累计罚款金额不超过非正常户处罚金额上限。
提醒:不符合“首违不罚”时,还可能影响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
可能会命中的指标: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缴费申报(按月计算),扣5分。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3号)附件: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pdf第15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2号)附件1。
企业未按期申报的处罚标准您可以参考:
提醒:不符合“首违不罚”时,还可能影响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
可能会命中的指标: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缴费申报(按月计算),扣5分。
参考文件:关于发布《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3号)附件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15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2号)附件1。
企业未按期申报的处罚标准您可以参考:
1、同一自然年度内首次发生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处罚。
2、除前款规定情形外,按以下标准进行行政处罚:
①对个人逾期申报行为按次处20元的罚款,且罚款总额在500元以下;对单位逾期申报行为按次处50元的罚款,且罚款总额在2000元以下。
②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注:次数按申报期计算,同一申报期不同税种逾期申报行为视为一次逾期申报行为。
提醒:不符合“首违不罚”时,还可能影响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
可能会命中的指标: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缴费申报(按月计算),扣5分。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发布《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2号)附件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14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2号)附件1。
企业未按期申报的处罚标准您可以参考:
1、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违反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处罚。
2、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后改正,且不属于轻微情节的,对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处每次20元的罚款,且罚款总额在200元以下;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每次50元的罚款,且罚款总额在2000元以下。
3、造成较大负面社会影响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对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处以2000元的罚款;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提醒:不符合“首违不罚”时,还可能影响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
可能会命中的指标: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缴费申报(按月计算),扣5分。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等7部门关于发布《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5号)附件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14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2号)附件1。
企业未按期申报的处罚标准您可以参考:
1、一年内首次发生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2、除前款规定情形外,按以下标准进行行政处罚:
①对个人每次处20元罚款,对单位每次处50元罚款,罚款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元;
②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注:次数按申报期计算,同一申报期内存在一个及以上税种应申报未申报的,按1次计算。
提醒:不符合“首违不罚”时,还可能影响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
可能会命中的指标: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缴费申报(按月计算),扣5分。
参考文件:关于修订发布《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2号)附件: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14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2号)附件1。
企业未按期申报的处罚标准您可以参考:
1、纳税人五年内首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或者扣缴义务人五年内首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资料,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处罚;
2、属于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每次逾期未申报处50元罚款,最高不超过200元;
3、不属于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每次逾期未申报处100元罚款,最高不超过2000元;
4、情节严重的,2000元-1万元。
注:逾期未申报次数按申报期计算,原则上一个月为一次(包括当月应申报未申报的所有税种的纳税申报和扣缴申报)。可以在多个月份申报的,计入到最后月份。
提醒:不符合“首违不罚”时,还可能影响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
可能会命中的指标: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缴费申报(按月计算),扣5分。
参考文件:关于发布《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4号)附件: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9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2号)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