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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之前完成的业务可否以新成立的公司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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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适用
公司成立之前已经完成的业务,应由原实际发生业务的公司或者个人名义开具发票,不可以以新成立的公司名义开具发票。
参考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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