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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政府征用给予补偿的土地是否还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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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适用
部分土地被政府征用,被征用的部分土地的土地使用税计算应截止到土地的实际交付或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手续的当月末。
参考文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三、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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