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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无偿借款给其他企业,涉及税费区分如下情况,您可以参考:
1、自2019年2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无偿借款给集团内的公司,免征增值税,以增值税为缴纳依据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也不需要缴纳。
2、除上述情况外,企业无偿借款给其他企业一般涉及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1)增值税:按照“贷款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
(2)附加税: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算相应的城建税(7%、5%、1%)及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注:自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享受减按50%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自2023年8月28日起,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优惠。
温馨提示:企业无偿提供借款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实务中一般税务局会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核定利息收入确定增值税的依据,具体以当地税局要求为准。
3、企业所得税:目前对于企业无偿借款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有不同的看法,有的口径认为需要视同提供应税劳务缴纳企业所得税,有的口径认为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建议与您所属税局进行确认,以税局要求为准哦~
参考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第三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8号)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