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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的票据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类:
①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纸质、电子、数电);
②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③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④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
⑤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一般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纳税人未按规定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抵扣 )
⑥纳税人购进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票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列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⑦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带有“通行费”字样的电子发票(普通发票)、桥、闸通行费发票。
⑧列明员工身份信息的电子发票(普通发票)。
注:以上票据抵扣的前提为不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的情况,具体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税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二十五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公告第一条;新华社:列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增值税电子普票可以抵税。
小贴士:2026年开始,纸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纸质铁路车票(纸质火车票)不再进项抵扣。如您单位取得的是乘车乘机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纸质火车票、飞机票,2026年是否可以抵扣,目前政策规定不明确,建议等等政策或问下主管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