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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政策性搬迁的资产如何计提折旧分以下情况:
1、企业搬迁的资产,简单安装或不需要安装即可继续使用的,在该项资产重新投入使用后,就其净值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该资产尚未折旧或摊销的年限,继续计提折旧或摊销。
2、企业搬迁的资产,需要进行大修理后才能重新使用的,应就该资产的净值,加上大修理过程所发生的支出,作为该资产的计税成本。在该项资产重新投入使用后,按该资产尚可使用的年限,计提折旧或摊销。
参考文件:
1.《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 )第五十八条 、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