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提交《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发票遗失、损毁且发票数量较大在报告表中无法全部反映的提交《挂失/损毁发票清单》。参考文件:《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