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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提醒表示您单位开具了“612建筑服务预收款”的发票,您收到了建筑服务预收款,提醒您记得按照规定向税局预缴增值税。
温馨提示:
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2、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