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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单列市内跨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需要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若涉及预收款的,在收到预收款时需要向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若不涉及预收款的,则不需要预缴增值税。
小贴士: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在预缴地实现的全部价款、预收款(不含增值税)合计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月<10万元,季<30万元),无需预缴税款;合计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除销售、出租不动产或者转让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增值税应税交易,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预缴时间:自收到预收款之日起至次月(按季纳税的,为季度结束后的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
预征率: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预征率为3%。
参考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4号)第二章至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