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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提醒是检测到您的发票中存在“旅游服务”的增值税发票,根据政策,若该业务存在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上述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提醒您充分享受差额征收的优惠。
注:如果放弃享受差额征收优惠或者不符合优惠条件,可以忽略提醒;
参考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三)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