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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增值税纸质发票需要填备注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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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地区适用

    常见的纸质发票需要填写发票备注栏的有:

    ①提供建筑服务,备注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第四、(三))

    ②销售或出租不动产,备注不动产的详细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第四、(四)、(五))

    ③生产企业给代办退税的综服企业开具的出口发票,备注“代办退税专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5号 第六条)

    ④差额开票功能开具的发票,备注栏要有“差额征税”的字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第四、(二))

    ⑤货物运输服务,备注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 第一条)

    ⑥预付卡业务,根据业务环节,备注“收到预付卡结算款”;(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第三、四条)

    ⑦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开具的发票,备注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1号)

    ⑧保险公司代保险代理人汇总开代理费发票,备注“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字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 第五条)

    贴士:如开具数电的时候,以上需要在备注栏备注的,基本都要按特定业务或特定类型去开具数电票,这种情况下,就无需再备注了比如常见的建筑服务、出租不动产、出售不动产、货物运输、旅客运输、代办退税专用都是要按特定业务开具的,差额征税业务要按差额征税的发票类型去开,具体以数电开票系统实际选择为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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