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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产假期间发工资,后期企业从生育津贴中扣除产假工资后,将生育津贴剩余部分支付给女职工,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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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地区适用

    1、产假期间工资,只申报"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为应税工资,其余部分不予申报。申报时:工资薪金收入为0,扣除项里填写个人承担的社保、公积金。

    2、生育津贴从社保局领回来后,员工与公司结算,全部的生育津贴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填写到工资薪金中,同时生育津贴可以享受免征个税优惠:再将津贴收入填写到“本期免税收入”中,同时填写报表“综合所得”→“免税附表”生成的免税记录。


    注:如员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正常按工资薪金申报个税了,没有填写生育津贴免税金额,在收到生育津贴与员工结算后,在后续的工资个税预扣中扣除生育津贴的免税额。比如:产假期间发工资10000(已正常申报个税)元,领取生育津贴30000后,企业与员工结算生育津贴20000元,结算当月另外发工资5000,那么结算所属月份工资薪金申报25000,“本期免税收入”填写25000,剩余还未享受免税的5000元,可在后续月份申报工资薪金个税时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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