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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方是否构成善意取得虚开发票,关键看购买方是否知情以及是否与销售方存在真实交易。企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举证:
1、首先,取得的发票是从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领购的,核对发票项目填写齐全,项目内容与实际业务相符。
2、其次,入库单据的货物名称、数量要与发票上的内容相符。出库单可以反映所购货物的使用、销售去向。合同协议对所购商品、服务名称、数量、单价、质量标准、运输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付款方式等细节有约定。有双方公司经办人签字,公司合同印章齐全。
3、最后,可以提供转账记录及其他客观证明(如货运证明、服务效果资料等)。
参考文件:(国税发〔2000〕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