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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您单位已经申报个税,但“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栏次理解侧重于“实际发放”,未实际发放的不填写。若您单位为避免风险校验,可以暂按个税申报数据填写该栏次。
但请关注以下“风险点”:
无论账上是否做了发放工资的分录(比如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或其他负债了科目),均有虚提工资的风险,同时如果截止年底还未发放,个税申报数据与实发不同,还可能涉及员工投诉。
提醒:规范处理情况下,工资在实际发放时才需申报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