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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取值规则如下:
情况一(个税已申报):如果本属期个人所得税扣缴表已申报,则从《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取值:“所得项目”为“0101正常工资薪金、0102无住所个人正常工资薪金、0103全年一次性奖金、0104无住所个人数月奖金、0109个人股权激励收入”的【本月(次)情况_收入额计算_收入】栏次的本年累计金额合计;
情况二(个税未申报):如果本属期个人所得税扣缴表还未申报,且财务模块已结账或者基础设置为“已结账未结账均取值”时,则取:财务模块应付职工薪酬二级科目名称中包含“工资、薪酬、奖金、年终奖、薪资、薪金”的二级科目借方本年累计金额;
请注意: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申报后数据获取可能会存在延迟,此时系统将按上述“情况二”的规则取值。
请您检查已申报或已填写的企税报表,确保这两项数据准确无误;如有错误,也可以支持手工修改、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