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分。
参考文件:《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会【2019】65号)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