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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第一、四季度预缴申报时不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第二季度预缴申报时,可自主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第三季度预缴申报时,可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小贴士:第三季度未享受研发加计扣除优惠的,可以等汇算清缴时再享受。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1号)。
企业第一、四季度预缴申报时不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第二季度预缴申报时,可自主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第三季度预缴申报时,可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第三季度未享受研发加计扣除优惠的,可以等汇算清缴时再享受)。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1号
企业第一、四季度预缴申报时不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第二季度预缴申报时,可自主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第三季度预缴申报时,可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第三季度未享受研发加计扣除优惠的,可以等汇算清缴时再享受)。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1号
企业第一、四季度预缴申报时不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第二季度预缴申报时,可自主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第三季度预缴申报时,可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小贴士:第三季度未享受研发加计扣除优惠的,可以等汇算清缴时再享受。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1号)。
企业7月份预缴申报第2季度(按季预缴)或6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以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对7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企业,可以在10月份预缴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1号)。
企业第一、四季度预缴申报时不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第二季度预缴申报时,可自主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第三季度预缴申报时,可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第三季度未享受研发加计扣除优惠的,可以等汇算清缴时再享受)。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1号
企业第一、四季度预缴申报时不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第二季度预缴申报时,可以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7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的,可以在10月份预缴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
第三季度预缴申报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的,可以等汇算清缴时再享受。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