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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自来水,一般纳税人(含物业公司)一般计税税率为9%,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征收征收率为3%;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2027年12月31日前按1%)。
注: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缴纳的水资源税在终端综合水价中单列的部分,可以在增值税计税依据中扣除,按照“不征增值税自来水”项目开具普通发票(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水利部公告2024年第12号)
参考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 附件一适用9%增值税税率货物范围注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 三、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
小贴士:物业公司2026年之前参考的是以下: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2027年12月31日前按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