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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抵税额是否可以作为加计抵减额的计提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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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适用
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不属于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不能作为加计抵减额的计提依据。
参考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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