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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不影响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
期末留抵税额,是一般纳税人当期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形成的差额,可结转下期继续抵扣销项税额;
加计抵减额仅用于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主表第 19 栏),不参与进销项留抵计算、不调增也不调减期末留抵税额,二者计算口径相互独立、互不干扰。
注:当月有留抵、无应纳税额时,加计抵减本期实际抵减为 0,全额在附表四结转下期,留抵金额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