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土地使用者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无论是否取得了使用权属证书,或是否与对方当事人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变更登记手续,只要土地使用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该土地的权利,且有合同等证据表明其实质转让、抵押或置换了土地并取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土地使用者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转让土地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6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