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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未进行开发就转让,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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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地区适用

    对取得土地或房地产使用权后,未进行开发即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只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宣传提纲〉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10号)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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