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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无形资产的土地使用权,项目开工后是否需要转入在建工程(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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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地区适用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规定分期摊销。后续开工使用后您参考如下原则账务处理:

    1、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房时:应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开发成本;

    2、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

    参考文件:《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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